生活報訊 (實習生 王津崧 記者 趙政府)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,,保障自然人,、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人身和財產(chǎn)安全,哈爾濱市擬制定《哈爾濱市城鎮(zhèn)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》,。征求意見稿中指出,,除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裝飾裝修工程外,不得變動房屋的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,。
裝飾裝修開工前應告知物業(yè)
意見稿指出,,房屋所有權人、公有房屋管理單位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,。房屋所有權人下落不明,、破產(chǎn)解散或者房屋權屬不清晰的,房屋管理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,;沒有管理人的,,房屋實際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。
除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裝飾裝修工程外,,不得變動房屋的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,。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區(qū)、縣(市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管理部門進行審批發(fā)放,。房屋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,,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事先告知物業(yè)服務企業(yè),未實施物業(yè)管理的,,應當告知居(村)民委員會或者其他委托管理單位,。
應當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情形
(一)地基出現(xiàn)不均勻沉降,或承重構件出現(xiàn)開裂,、變形,、腐蝕等結構損傷的;
(二)超過設計標準增加房屋使用荷載的,;
(三)因自然災害或者事故災難可能導致房屋結構損傷的,;
(四)超過設計使用年限仍需繼續(xù)使用的;
(五)其他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情形,。